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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查处情况【第十八批】

发表时间 : 2024-05-18 00:22:25  来源 :   浏览 : 1

  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最终以省级信息公开为准 (第十八批 2018年6月24日)

  举报问题:建龙钢铁公司生产的全部过程中直排废气,严重污染城区空气。基本情况: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位于双鸭山市岭东区双选路64号,该公司建设项目于2003年8月开工建设,2005年7月建成并投产使用,基本的产品为方坯、圆坯、无缝管、棒材等,项目总投资87亿元。该企业建厂时按照环评、“三同时”要求建设了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并在投产后不断加大废气治理的投入。目前,在焦化、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轧钢6大生产单元建有配套废气污染防治设施33套,其中静电除尘设施9套、布袋除尘设施19套、湿式双文洗涤器2套、塑烧板除尘器1套、石灰-石膏湿法脱硫设施2套。同时,在烧结、竖炉除尘、脱硫设施和焦炉等重要废气排放口安装了7套废气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该企业自建成投运以来,一直是我市重点环境监控企业之一。一是加大了在线监控力度。我市环保部门督促企业在废气重点产生及排放部位安装了7套自动连续监控设备,监控数据实时上传至省、市自动监控平台;在企业周边重点部位安装了4套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对其重点排放节点进行24小时视频监控。2018年4月,又在该企业厂界外设置了两个6参数微型空气自动站,对厂界外空气质量进行连续监控。二是加大环境监督管理力度。自2015年起我市环保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了专项工作组,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在夏季敏感时段连续4年对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进行了夜查和暗访,对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作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做了监督检查,对焦炉无组织排放进行了连续监测,防止其偷排偷放行为。经检查发现,企业确实在生产及设施设备检修、偶尔发生意外事故的部分时段有废气超标排放行为。三是加大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企业存在的废气超标排放行为,我市环保部门自2016年以来,对该公司共下达环境问题监察通知书7份、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1份;2016年至2018年对该公司共下达行政处罚4起。2016年11月以来,涉及该企业的信访共39件,全部是涉气类信访,这些信访案件处理率100%,并已全部回复。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公司制作过程中没有直排废气问题,但处于该企业主导风向下风向的主城区北部边缘会受到一定影响,并未严重污染城区空气。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群众举报信访举报后,双鸭山环保局组织人员对建龙钢铁有限公司所有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现场核查,该企业33套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和7套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正常,检查中没有发现企业废气污染防治设施闲置和直排废气现象。双鸭山市环保部门对该企业监管过程中,要求企业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检修、故障报备制度,出现问题及时报市环保局备案,由市环保局监督企业及时整改。2016年至今该企业因在线设备更新、生产设备检修、污染防治设备检修等情况向市环保局报备10次。调查核实情况表明,群众反映的生产的全部过程中直排废气问题不属实。另,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多个方面数据显示,双鸭山市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30天,达标比例为90.4%;2018年截止到6月21日,达标天数154天,达标率89.53%。但该企业处于我市主城区西偏南方向约10公里处,由于钢铁联合企业废气排放量相对较大和我市常年主导风向为南南西风的原因,在企业在事故或不利气象条件下,处于该企业主导风向下风向的主城区北部边缘会受到一定影响。

  我市将继续加大对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环境监督管理力度。一是进一步督促企业提高干熄焦率,于7月10日前将干熄率提升到95%;企业计划投资796万元对3号、4号焦炉导烟除尘设施做改造,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2018年7月份至2019年7月份;2018年9月,对3座高炉炉顶实施密封改造,2019年底完成高炉炉顶烟尘收集除尘改造,解决3座高炉装料时无组织排放问题。二是严格落实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检修、故障报备制度。三是强化监管,加大对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等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和监管频次,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明察暗访,对其重点时段开展夜查及连续监测工作,察觉缺陷立即处理。四是落实责任,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明确责任人,加大企业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对出现偷排偷放等行为及时移交公安司法部门进行查处。

  举报问题:859农场广运采石场和民主采石场均有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是2017年8月18日-2019年8月18日。2017年10月21日,饶河县国土局查封上述两家采石场,责令关闭停产。2018年3月18日,有关部门在双鸭山日报上公布“责令限期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举报人多次向饶河县县政府及国土局反映此事,反馈说“这是环保大气候,环保督察下来督察,我们所采取的措施就是一律关停”。举报人称无手续的不法分子仍在继续盗采石料,破坏生态环境,但国土部门时管时不管。2018年5月29日,生态环保部明确要求禁止“一刀切”。举报人要求给予明确答复。基本情况:民主采石场位于饶河县民主村北1千米处,距八五九农场12千米,最初形成于六十年代年;广运采石场位于饶河县八五九农场西南6千米处,最初形成于七十年代。这两个采矿权是双鸭山市国土资源局作为历史遗留问题,采矿权于2008年按协议出让办理新立采矿权登记。

  经调查,举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饶河县全境属国家级黑蜂自然保护区,八五九农场广运采石场和民主采石场均在国家级黑蜂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黑龙江省国土厅和环保厅联合印发的《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及处置方案》(黑国土资〔2017〕168号)、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问题整改总体方案》(黑政办规〔2018〕3号)等文件要求,饶河县政府组织饶河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对东北黑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采矿权等进行了清查,多次向采矿权人宣传和解读有关政策。2018年1月25日,饶河县人民政府向两家采矿权人送达了《饶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决定关闭国家级东北黑蜂自然保护区内15家采石场的公告》,责令两家采石场停止开采并关闭,但未办理注销手续。2018年3月18日,县国土局于在双鸭山日报发布了《责令限期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公告》,现正在依法办理吊销两家采矿许可证。不存在违反生态环境部《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和黑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一刀切”工作的通知》的问题。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自然保护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饶河县2018年初成立了饶河县自然保护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7个专项领导小组,其中执法打非专项组由饶河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任组长,联合县域内森工和农垦系统共同执法,对全县无证非法开采进行专项打击,专项组通过每月对重点区域开展巡查,对已发现的7处无证开采行为已分别移交相关部分严肃处理。下一步,县委、县政府责成执法打非专项组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频次,防止出现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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