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尘系统的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1)同一生产流程、同时工作的扬尘点相距不远时,宜合设一个系统;2)同时工作但粉尘种类不同的扬尘点,当工艺允许不同粉尘混合回收或粉尘无回收价值时,可合设一个系统;3)温、湿度不同的含尘气体,当混合后可能会引起风管内结露时,应分设系统。
当工艺设备扬尘点较多时,除尘系统宜分区域集中设置;每个除尘系统连接的排风点不宜过多;当不能完全通过调整管径等达到风系统水力平衡要求时,可在风阻力小的支路上设调平衡用的阀门;风阀宜设置在垂直管路上。
除尘系统的排风量应按同时工作的最大排风量以及间歇工作的排风点漏风量之和计算。各间歇工作的排风点上应装设与工艺设备联动的阀门,阀门关闭时的漏风量应取正常排风量的15%~20%。
(多台排风柜合并设计为一个排风系统时,应按同时使用的排风柜总风量确定系统风量;每台排风柜排风口宜安装调节风量用的阀门,风机宜能变频调速。)
(1)根据生产的基本工艺、设备布置、排风量大小和生产厂房条件,除尘系统分为就地除尘、分散除尘和集中除尘三种形式。
1)就地除尘:把除尘器直接安放在生产设备附近,就地捕集和回收粉尘,基本上不需敷设或只设较短的除尘管道。如铸造车间混砂机的插入式袋式除尘器、直接坐落在风送料仓上的除尘机组和目前应用较多的各种小型除尘机组。这种系统布置紧凑、简单、维护管理方便。
2)分散除尘系统:当车间内排风点比较分散时,可对各排风点进行适当的组合,根据输送气体的性质 及工作班次,把几个排风点合成一个系统。分散式除尘系统的除尘器和风机应尽量靠近产尘设备。这种系统风管较短,布置简单,系统压力容易平衡。这种系统目前应用较多。
3)集中除尘系统:集中除尘系统适用于扬尘点比较集中,有条件采用大型除尘设施的车间。它可以把排风点全部集中于一个除尘系统,或者把几个除尘系统的除尘设施集中布置在一起。由于除尘设施集中维护管理,回收粉尘容易实现机械化处理。但是,这种系统管道长、复杂,压力平衡困难,初投资大,因此,该系统仅适用于少数大型工厂。
当收集的粉尘允许直接纳入工艺流程时,除尘器宜布置在胶带运输机、料仓等生产设备的上部。当收集的粉尘不允许或难以做到直接纳入工艺流程时,除尘器可另择合适的场地布置,但应设储尘斗及相应的搬运设备。
除尘器宜布置在系统的负压段。当布置在正压段时,宜选用排尘通风机。除尘系统各排风点计算压力损失不平衡率不宜大于10%,当通过调整管径或改变风量仍无法达到时,可装设风量调节装置。
湿式废气进化设施有冻结可能时,应采取防冻措施。严寒地区,湿式废气进化设施应设置在室内;寒冷地区,湿式废气进化设施宜设置在室内。
1)除尘器的安装的地方应正确,固定应牢固平稳,除尘器安装允许偏差和检测验证的方法应符合规定;
3)除尘器的排灰阀、卸料阀、排泥阀的安装应严密,并应便于操作与维护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