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于该企业存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和使用问题未做出处罚行为,已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对该公司前期未验先投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做出详细的调查处理。
3. 已对该企业加装用电监控设施,掌握公司制作状况,按照环评要求时段生产,严禁夜间生产行为。
铜山区棠张工业园内有大量企业,污染严重,老百姓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大规模的公司环保手续不全。
该交办事项为重复交办件,2023年4月13日,区政府安排铜山生态环境局、棠张镇政府进行现场核查。2023年4月14日,区政府安排属地政府组织属地综合执法局、环保办、安监办、市场监管分局、工业园区属地村等部门,严格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整治”工作原则,从营业执照经营许可、环保手续、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方面对园区公司进行了全面梳理分类摸排。
工业园区内共75家企业,其中规上企业15家,高新技术企业4家,其余为小微企业涉及行业为机械加工、中药饮片、玻璃纤维、动物饲料添加剂、服装纺织材料、邮电通讯、玻璃制品、门窗制造、食品加工、液化气、包装、手机触屏、仓储、电子商务、包装、家庭宠物玩具等行业。
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环保设施使用不规范、灭火器数量不足、物品占用安全通道、物品排放不规范、车间地面有积尘、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生产地不符等情况。但并未发现有严重对环境造成污染,极度影响影响群众生活的企业。反映工业园区内存在大量散乱污企业情况与事实不符。目前,工业园内1家旧货市场因无任何手续,正在取缔。
根据排查发现的问题,属地政府落实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巡查指导,对整改提升不到位企业予以清理取缔。同时,加强该园区的日常环境执法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铜山区爱斯科耐磨件有限公司排放废气扰民,气味刺鼻,夜间偷偷排放。以前夜间生产,现在白天黑夜生产。对公示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公示采样的时间、化验具体结果。在政府公示内容采用的标准是93版的,此问题五年之久未得到解决。
该事项为重复交办事项,2023年4月2日接到第二批交办信息后,高新区管委会安排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现场核查。
爱斯科(徐州)耐磨件有限公司,位于徐州高新区第二工业园钱江路7号,于2005年10月开始建设,建设时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北侧400米约1500人的安置小区和东北方向800米约200人的村庄,保护级别为二类,其它方向均为空地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于2006年12月竣工投入试生产。该公司年产50万件耐磨铸钢件工程建设项目于2005年9月取得了原铜山县环保局审批意见,2009年12月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铜环验091318号);该公司年产50万件耐磨铸钢件工程建设项目修编报告于2014年1月21日通过原铜山区环境保护局审批;该公司新型合金材料制造技改项目于2015年1月取得了原徐州市铜山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2016年6月14日通过原徐州市铜山区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竣工验收。2020年2月26日进行精整焊补区除尘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号:00015;2020年2月26日进行喷漆线VOC治理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号:00016;2020年2月26日进行冶炼屋顶集中收尘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号:00017;2020年7月17日进行三台抛丸机唐纳森除尘器排口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号:00079;2021年11月23日进行工业污染治理及环保监控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号:00022;2022年3月4日进行VOCs综合治理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登记备案号:00007。
生产工艺为:废钢→熔化→浇注→落砂→热处理→精整→上漆→包装,主要污染工序为浇注、落砂和上漆工序,该公司各产生有组织废气的工序均已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并能正常运行。
2023年4月6日,铜山区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批)已在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政府进行公示,对于“铜山区爱斯科耐磨件有限公司废气扰民”信访公示内容为:“爱斯科(徐州)耐磨件有限公司投资379万元,实施废气异味专项深度治理和改造工程。异味深度治理工程于2022年5月底投用。2022年7月编制了《爱斯科(徐州)耐磨件有限公司涉气环境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2022年6月7日、8日,2023年3月16日、3月27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公司进行恶臭气体检测,臭气浓度可实现达标排放。同时,该公司已计划投资约6400万美金对当前工厂进行迁建,新项目地块选址徐州高新区徐村东电厂北路。目前项目已经获得95亩土地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建主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已封顶。预计2024年6月份开始进行设备搬迁。”公示内容已明确搬迁时间。
2021年11月,爱斯科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徐州山河清生态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其各废气产生工序进行全面分析排查,并同步持续约1个月对公司周边进行异味排查、监测。经专家分析排查,精准锁定了异味污染来源。经公司和专家论证,同时学习全国同行业废气异味治理先进经验和技术,最终决定使用水木清研生态环保(山东)有限公司的低温等离子设备进行废气异味处理工程,共计投资379万元。2022年5月底,废气异味专项深度治理和改造工程安装调试完毕,低温等离子设备装置正式投用。该公司于2022年6月7日、8日,2023年3月16日、3月27日分别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做恶臭气体检测,根据结果,对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该公司厂界臭气及有组织臭气浓度实现达标排放。经对治理设施进、出口进行监测,异味去除率95%以上。2022年7月,治理设施稳定运行一个月后,第三方环境评价单位徐州山河青生态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气味治理效果评审会,由第三方环境专家、爱斯科代表、爱斯科公司周边相关方湖悦天境物业公司和焦山社区代表出席参会。评审会议对治理设施和治理效果给与肯定,并作出废气异味满足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的判定,形成《爱斯科(徐州)耐磨件有限公司涉气环境评估报告》。属实该公司在搬迁至新工厂之前,在保证合法合规生产经营的同时,将采取精细化管理措施,严格管控涉气工序:
1.根据当地气象预报,在静稳天气及不利风向天气,公司提前计划并适时调整相关涉气工序的生产节奏和整体计划安排。
2.在清晨、傍晚敏感时间段公司将根据季节和气候特性,适时对涉气工序的运行做出适当调整。
3.每班安排专人对厂区周边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汇报并做出对应生产调整。
4.加强对低温等离子设备的巡查和维护,每班次专人进行检查,每月由设备维修部人员对低温等离子设备维护;低温等离子设备如有任何运营异常,对应生涉气工序立即停止生产。
6.加强对有组织及和无组织臭气的检测,每半年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气味检测,检测结果报备至高新区环保局。
7.确保涉气工序所在车间在生产运行时处于负压状态,污染物通过有组织有效收集,减少无组织排放,做到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8.持续做好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9.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并委托第三方单位按时开展常规环境监测,做好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定期填报并公示排污许可执行情况。
高新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督促该公司加强对废气异味深度治理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同时强化无组织管控,并督促企业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定期开展废气检测。高新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4月13日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公司对爱斯科公司废气排放情况开展监督性检测,报告编号:FZ/HB23Z0248,经检测,该公司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均达标排放。
铜山区尹庄镇与单集镇交界处牧园六厂(养猪场)与村庄太近,300米左右,排污水,气味太臭。
2023年4月14日,区政府安排铜山生态环境局、单集镇政府进行现场核查。2023年4月15日,铜山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江苏铜山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王庄村分场环评要求场区以厂界外300m范围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场区实际距最近村庄王庄村约340m。2023年4月15日,铜山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江苏铜山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王庄村分场污水处理工艺为“固液分离+厌氧发酵+AO生化”,配套建设粪污收集池1座,建设生活垃圾污水收集池3个,固粪处理区1座,盖泄湖沼气池1座,沼液储存池1座,AO处理罐2座;并在英山村、八湖村等地农田铺设还田施肥管网,在作物需肥季节通过管网将沼液施用于农田;设置一个雨水排放口位于场区西侧,不设置污水排放口。通过现场检查及无人机查看,该场区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已签订9000亩沼液消纳协议,可满足该场区沼液还田施肥需求;雨水口闸门非汛期处于正常关闭状态,未发现污水外流情况。2023年4月15日,铜山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江苏铜山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王庄村分场大气处理工艺为集中通风排气经除臭水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现场检查时,除臭水帘装置正常运行;风力为南风4级,场区东南角存在轻微臭气
针对核查发现江苏铜山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王庄村分场场区东南角存在轻微臭气的情况,铜山生态环境局已要求场区在场界道路两侧喷洒除臭剂,加强场区除臭设施运营维护。同时,规范化养殖,合规还田,坚决杜绝污水外排入河。
铜山区大彭镇雁群垃圾填埋场距离居民区约320米,(投诉确实在防护区距离内),环评批复要求居民全部拆迁搬走,实际未完全搬走。处理污水排放气味难闻,时有时无。
该交办事项为重复交办件,2023年4月3日,区政府安排区城管局、大彭镇政府进行现场核查。经查阅资料,2004年9月,受徐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委托,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徐州市雁群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影响报告书,2005年6月24日,江苏省环保厅对报告书作出批复。雁群垃圾填埋场选址意见书于2003年10月16日经铜山区规划局批准,选址意见书第二条意见明确写明800米范围内只有孟庄村约60户农宅。竣工环境保护检查验收意见于2006年9月11日经江苏省环保厅批准,环保执行情况第7条明确写明厂界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已搬迁完毕。目前,雁群垃圾填埋厂周边500米范围内确有一处房屋,经核实:该房屋处于安徽省萧县境内,户主为安徽省居民,该房屋系后期利用养殖厂房改造(根据卫星图斑核实,改造时间为2016年7月之后),土地性质为一般农用地。2006年9月11日省环保厅验收前,厂界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区域内应拆房屋已全部拆除且全部补偿到位,综上所述该房屋不在我区拆迁范围内。2023年4月8日,现场核查,该中心废水主要为生活垃圾填埋区渗滤液,已按要求建设收集系统,收集后的垃圾渗滤液进入厂区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徐州国祯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渗滤液-调节池-一级反硝化-一级消化-二级反硝化-二级消化-超滤-纳滤(或反渗透DTRO)-排放。现场检查时,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实时在线监控数据(化学需氧量、氨氮、PH 值)传输、显示正常,臭味主要由污水(垃圾渗滤液)处理过程中产生。目前,正在重点处理1号库区积存渗滤液,项目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企业来提供处理服务,渗滤处理设施密闭处理渗滤液,同时设备配备臭气收集装置,防止臭气外溢。另外,雁群垃圾填埋场每月对场区无组织废气进行仔细的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规范要求。委托江苏方正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填埋场厂界周边及厂区内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委托的江苏方正环保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4月9日出具的监测报告(废气FZ/HB23Z0222)均能达到排放标准。该中心厂界外东侧为农田;南侧为建材企业;西侧为农田;北侧为310国道。
针对垃圾渗滤液处理产生的异味,加强对该中心污水处理厂来管理,防止发生污水超标现象,继续对场区环境开展常规性监测。